张焕枝当时称:“聂树斌冤案的追责我没有放弃,(为了平反)我奔波了二十多年,为什么在追责这里放弃?既然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了聂树斌案是冤案,就应该公开追责的结果并告知全社会,让老百姓心里更明白,促使之后的‘聂树斌案’不再发生,这是我的愿望。” 2017年8月30日,张焕枝曾向最高检、最高法分别寄去一份“关于敦促启...
如果这是真的,那么无论是极力阻止法院纠错的政法部门的高官,还是那些因“听话”而不作为的具体负责者,如今都应该承担阻碍聂案纠错的法律责任。 与此同时,由于王书金强奸杀人案偶然成为聂树斌案纠正的契机,若在王书金案上诉过程中,确如媒体所言...
经过持续不懈的申诉和真相的追求,终于在2016年6月6日,最高法院决定重新审判聂树斌的强奸杀人案。同年12月2日,法院宣布聂树斌案件的证据不足,无法确定他为凶手。最终,聂树斌被判定无罪!随后,在2017年3月30日,河北高院向聂学生和张焕枝寄送了国家赔偿决定书,赔偿金额超过268万元。与此同时,有关聂树斌案件中...
3月30日,河北高院就聂树斌家人申请国家赔偿案作出赔偿决定,赔偿金额为268万余元,其中精神损害赔偿金130万。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130万的精神损害赔偿创下国内冤案赔偿的最高纪录。此前,精神损害赔偿最高的是呼格案,其精神损害赔偿金为100万元。 河北高院曾表态调查聂案审判是否违法 ...
展开全部 2017年3月30日,河北省高院向聂树斌家属寄送国家赔偿决定书,共计268.13991万元。 当年的刑讯逼供、枉法判决,包括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检察院公诉人员、法院审判人员,还有政法委相关人员,至今没有追责。 迟到的正义,非正义。 惟愿司法早日独立。 已赞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
聂树斌案件的办案人是否追责,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追责的法律依据:在探讨聂树斌案件办案人是否追责的问题时,首先要明确的是,追责必须依法进行.我国刑法对于司法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有明确的追责规定.如果办案人员在聂树斌案件中存在违法行为,如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且这些行为能够依法被认定...
ptag=qqbrowser 分享回复赞 聂树斌吧吧 飞越迷谷6 聂树斌案应判决其无罪!应给予聂父母国家赔偿!应追责昔年办案人应追责昔年办案人员!因为聂树斌案仅由口供定罪,单有口供属于孤证,孤证不能定罪,也就是说,即使聂树斌客观上真的是康案凶手,因为办案证据不足,也应依法宣告其无罪!至于王书金是否是康女被害人真凶,应另案...
聂树斌案件追责了吗?7月18日,中宣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进展与成效。最高检2021年对2018年以来改判纠正的246件刑事错案启动追责,错误关押10年以上的22件直接督办,从严追责问责511名检察人员,以责任追究倒逼司法责任落实。不断健全完善检务督察、检察官惩戒等内部监督...
聂树斌(1974年11月6日-1995年4月27日),男,汉族,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获鹿镇下聂庄村人,原鹿泉县冶金机械厂工人。1994年,聂树斌因被石家庄市公安局郊区分局民警怀疑为一起强奸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被逮捕,1995年4月经过二审终审被判处并执行死刑。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