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一律实行“双追究”,既追究违法审批者的责任,又依法追究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 6. “八不准”之外的其他乱占耕地建房,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7. 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一律坚决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自然资源部要会同农业农村部、国家统计局按照《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进行全面检查,并将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开展绿化造林、挖湖造景、非农建设等耕地“非农化”行为纳入考核内容,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肃追究责任。 八、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行最严格...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制止耕地非农化“六严禁” 2020年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坚决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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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 禁止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不准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确需占用的,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手续。未履行审批手续的在建项目,应立即停止并纠正;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要限...
1. 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2. 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3. 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4. 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5. 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6. 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7. 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8. 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制止耕地非农化“六严禁” 2020年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通知》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了六种严禁的耕地“非农化”行为:一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