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说明书中的产品名称可同时包括通用名称、商品名称和英文名称。 通用名称应当符合《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中有关的命名原则。 6、拟注册产品的“产品标准” (1)对于三类产品,拟订产品标准的文本及编制说明应当符合《医疗器 械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且应当参照《生物制品规程》(2000版)编制; (2)对于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