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4.0.9条规定,住宅建筑的间距应符合表4.0.9的规定;对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①老年人居住建筑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时数2h;②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既有住宅建筑进行无障碍改造加装电梯除外;③旧区改建项目内新建住宅建筑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时数1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