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凡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 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7月29日
第四条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宜宾市翠屏区征地拆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征地机构)承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具体工作。纪委、监委、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财政、审计、综合行政执法、...
9月23日,宜宾市翠屏区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宣布宜宾市委关于翠屏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免的决定。 宜宾市委决定:免去兰宏彬同志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副书记、常委、委员和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提名张林同志任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区长。(作者 王吉南)
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区审计工作。
翠屏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姜 波 责区政府日常事务工作;发展改革(除扶贫和移民工作)、监察、财政、税务、国资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物价、目标管理、国防动员、应急、信访、档案、保密、地方志、政务服务等工作。协助区长分管审计工作。分管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应急办)、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监察局、财政...
2月13日,中共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党组班子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召开。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张林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书面通报区政府党组班子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张林代表区政府党组班子作对照检查。区政府党组班子成员紧扣会议主题,围绕“六个带头”,逐项查摆问题,深刻分析...
为了科学有效开展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形象,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提倡文明行为,实现“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目标,区政府决定招募一批城市管理和城市文明义务监督志愿者,现公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 1.年满18周岁,自愿利用业余时间参与城市管理和城市文明义务监督工作,在宜宾市翠屏区中心城区学习、工作或生活的社会公民;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减少火灾和大气污染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2017年下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函〔2017〕146号...
翠屏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万云江 负责工业和信息、交通运输、商务、金融、保险、电业、邮政、招商、对外开放、安全、工商、质监等工作。分管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安监局、招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办公室、金融办及辖区金融、保险、电业、邮政、烟草专卖、电信、移动、联通等。联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