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5月8日电 (朱志庚)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信息,5月8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矿业大学原副校长缪协兴受贿、贪污案,对被告人缪协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