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时指出:“保护好西藏生态环境,利在千秋、泽被天下。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本案判决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绿色原则,树立任何民事主体都不得滥用...
一、绿色原则应成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价值导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色发展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绿色低碳正成为越来越多人的生活方式,支持、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应用,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应当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共同为之奋斗的方向。因此,民法典第九条...
民法绿色原则的相关案例 •纽约电子设备回收计划:在2010年,纽约市推出了一项电子设备回收计划,鼓励市民回收废弃的电子产品。市民可将废弃的电子设备送至指定的回收中心,这些设备将被安全处理和回收,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美国芝加哥市政府总部的绿色改造:芝加哥市政府总部进行了绿色建筑的改造,包括采用可再生能源...
民法绿色原则的相关案例 1.《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意见》案:该案例中,杭州市政府针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问题,提出了“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减量化、无害化”的绿色原则,旨在提高农村垃圾处理的环保水平和资源利用率。2.《北京市城市绿心保护管理规定》案:该案例中,北京市政府制定了《...
下面根据近两年的判例,总结一下“绿色原则”在案件处理中的应用:1、支持请求履行的依据。合同没有约定,法律也没有明确依据的时候,一方的请求如果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绿色原则的话,可以援引该依据而得到支持。最常见的案件就是业主起诉物业要求协助在停车场安装充电桩的案例,“充电桩”体现绿色节能,无...
民法典第九条也明确规定,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绿色原则不仅是一种法律要求,更应成为我们日常行为的价值观导向。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对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推动节能减排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这与民法典所倡导的绿色原则高度一致。然而,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并非易事,...
山东法院民法典适用典型案例25 绿色原则对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限制——某新能源公司诉某集团公司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虽然已经成就,但违约方违约程度轻微,不影响守约方合同目的实现,守约方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同时,合同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遵循“绿色原则”,如果当事人...
第九条 【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本条是对绿色原则的规定,也称为“环保原则”、“ 生态保护原则”、“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原则”、“环境生态原则”等等。 不管何种称谓,该条款要求的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都必须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基本精神,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本案中,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物业公司应为业主安装电动车充电设施提供便利,不仅贯彻了民法典第九条规定的绿色原则,彰显了人民法院支持环保出行的司法理念,而且对破解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安装难题、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发挥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是人民法院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