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解释了继承人的范围,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等。以及遗产的继承顺序,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简单来说,就是对继承方面的各种情况都做了详细规定,让继承问题有法可依。
继承编司法解释二 2023-04-20 继承纠纷 法律主观: 关于继承的司法解释 一,关于总则部分 1,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2,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在承包人已投入资金、劳动且尚未取得受益时,《解释》第二条将其所投入资金、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合理折价、补偿后的价额作为承包人遗产,体现了公平原则。 Tips:土地承包经营权原则上不得继承,有原则亦有例外。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林地”和“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宣告死亡的,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确定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第四十五条 本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七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八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第二条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以将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 第三条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司法解释概览与核心要点解读 为正确审理相关继承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的重要司法解释文件。 该解释主要围绕继承权的确认、遗产的认定和处理、继承债务的清偿等方面展开,明确了继承权的丧失条件、继承权的放弃与转移、遗产的范围及分配原则等重要问题。对于继承...
第二条 明确农村土地承包权人的权益可以继承。 基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原则上需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才可以享有,具有人身专属性,故,土地承包经营权本身并不能被继承,如规定可以继承,在继承人可能已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甚至成了外国人的情况下,势必为突破这一原则。
第八条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至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享有物权,但尚未完成动产交付或者不动产登记的权利人,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至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请求保护其物权的,应予支持。 第八条依照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物权,但尚未完成动产交付或者不动产登记的物权人,根据物权法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