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考查合同案件的管辖法院。《民诉解释》第18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
:考查合同案件的管辖法院。《民诉解释》第18条规定:合同约立履行地点的,以约泄 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泄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 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淸的合同,交易行为...
债权人诉债务加入人的纠纷案,属于合同纠纷范畴,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