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付义务包括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主给付义务又简称为主义务,指的是债所固有、必备,也决定债的类型的基本义务。从给付义务又简称为从义务,指不具有独立的意义,仅具有补助给付义务的功能,其存在目的不在于债的类型而在于确保债权人的利益能够获得最大的满足的义务。
次给付义务: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特殊事由演变而生的义务。它主要包括因原给付义务不能履行、逾期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而产生的赔偿损失义务,以及合同解除时产生的回复原状义务。 在涉及金钱给付义务的情况下,通常指的是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这种金钱给付义务可以基于各种合同类型产生,如买卖合同、租...
1、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之间是否具有牵连性 易言之,一方是从给付义务没有履行,这个时候要求对方进行义务的履行,对方是主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跟主给付义务之间能否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的适用问题。对此通说认为,一般来说,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之间没有牵连性,不能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
从给付义务又简称为从义务,指不具有独立的意义,仅具有补助给付义务的功能,其存在目的不在于债的类型而在于确保债权人的利益能够获得最大的满足的义务。 特点:(1)该义务是依据合同性质的性质所必备的和固有的义务,合同中缺少该义务将导致合同不能成立。 (2)主给付义务既可以由法律规定,或依据合同约定,还可以根据...
在法律的层面上,给付义务通常是指一方需要履行某种支付、提供或交付的义务,以满足合同或法律规定的要求。 给付义务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付款义务:当一方与另一方签订了购买合同或借贷协议时,可能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货款或利息等款项。这种给付义务通常在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一方必须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完成...
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区别是性质类型和义务的履行方式不同,给付义务是具有补贴主义给付义务功能的,而附随义务是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的补充条款,也可以让双方更好的履行义务,这两种义务出现纠纷之后的处理方式不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也不相同。
专家导读 附随义务从给付义务的区别主要是可否独立以诉请求履行。可以独立以诉请求的义务为从给付义务;不得独立以诉请求的义务为附随义务。给付义务包括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主给付义务又简称为主义务。一般来说,在买卖合同里面双方都负有给付义务。
一、主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附随义务的定义 1. 主给付义务:指在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必须向另一方当事人履行的基本义务,是合同的主要内容。 2. 从给付义务:指在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为了辅助主给付义务的履行而必须向另一方当事人履行的附加义务。 3. 附随义务: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一方当事人...
给付义务包括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主给付义务又简称为主义务,指的是债所固有、必备,也决定债的类型的基本义务。 从给付义务又简称为从义务,指不具有独立的意义,仅具有补助给付义务的功能,其存在目的不在于债的类型而在于确保债权人的利益能够获得最大的满足的义务。 主义务是基于合同之债而产生,而从给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