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不超出合同价10%法律条文(共9篇).docx,结算不超出合同价10%的法律条文(共9篇) 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建[XX]369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有关人民团体,各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
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不超过签约合同总价的10%”。 (2)关于工期提前的描述,“为保证项目安全度汛,尽可能提前竣工,监理人与承包人应共同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但发包人不支付提前完工奖金”。 (3)关于工程款支付的描述,“进度款每次支付已完工程量结算价的60%,完工验收合格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