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本体论和发生论层面,数字经济并未改变经济法学既有的基本理论框架,运用经济法理论仍可解释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及其经济法规制问题;其次,在价值论层面,对数字经济进行经济法规制,仍需遵循和兼顾经济法的各类价值,这更有利于保障和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