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C 正确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所以本题选择C项。 知识模块:法律知识反馈 收藏 ...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常居住地作为管辖的概念,仅注重连续居住的时间,不注重是否以生活为中心的特点;但经常居所地作为涉外法律适用的连接点,处理的往往是与当事人最密切的身份财产关系,因而除注重连续居住的时间外,更注重当事人是否以当地为生活的中心。 但在2011年11月4日《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施行前,经常居住地也会作为涉外法律...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二、经常居住地是指 “经常居住地”在法律上被定义为,是指自然人从原先的常住地点移动到新地点后,连续居住满...
1、公民个人的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例如,张三户口在A地,因为打工已经在B地住了两年,后来因为生病在C地住院一年,此时应该向B地的法院提起诉讼。2、公司等机构的住所地是指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不能确定,法人或者其他...
因此可见,经常居住地和居住地的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 区分的意义在于,由于在提起民事诉讼中会涉及地域管辖的问题,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
地域管辖中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具体理解如下:定义:经常居住地:公民在离开其住所地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被视为该公民的经常居住地。例外情况:住院就医:如果公民在某地住院就医,即使居住时间超过一年,该地方也不被视为其经常...
一,偶尔离开经常居住地,如探亲、休假等并不构成“连续居住”的中断。第 二,在当事人提供暂住证、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证明等证据出现矛盾时,应按照证据规则进行审查判断,必要时可组织双方当事人质证,依法确定“经常居住地”。 权威案例...
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是法律概念,在民事诉讼等领域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二者的区别: 一,定义 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这通常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即户口薄上所填写的住址,该地址一般不会改变. 经常居住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请问经常居住地和经常..不一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第四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适用前述规定认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需从三个方面予以考虑,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