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直接听命于谈某某某的“小弟”,在谈某某某的指挥下积极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直至谈某某某入狱后才成为组织、领导者,其在谈某某某入狱前的时期系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对其本人参与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被告人丁某某在2006年至2012年间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在2012年6月谈某某某入狱后成为该...
领导、参加性质的组织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对于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应当按照其所组织、领导的性质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性质组织的参加者,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犯罪处罚。
(一)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跨境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 (二)包庇、纵容境外黑社会组织在境内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多次实施包庇、纵容行为的; (四)致使某一区域或者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遭受黑社会律性质组织特别严重破坏的; (五)致使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逃匿,或者致使对据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查禁...
多选?犯罪嫌疑人王诚,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枪劫罪、走私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于1999年11月1日构留犯罪嫌疑人王诚,王诚提出聘请律师,公安机关以涉嫌黑社会犯罪为由拒绝了主诚的要求。1999年12月6日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王诚,由于案情重大,经上级人民检察的批准,延长侦查员押...
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何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组织、领导、发展、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指组织、领导或者参加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进行有组织、有预谋的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
组织、领导、发展、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指组织、领导或者参加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进行有组织、有预谋的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