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如果有两个以上犯罪分子的,就可能有主从犯之分,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是主犯,起次要、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从犯,是指在传销犯罪集团中起到次要的、辅助性作用的人员,如进行登记、会计等工作的人员。 法理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
传销组织中,发起者、策划者以及操纵者属于共同正犯,但是对该组织起到一般扩大作用的讲师、培训师以及帮助租赁场地等作用的人员实质上属于帮助作用的人员。此部分人员就具备从犯的基本条件。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虽然打击组织者和领导者,但并非所有的犯罪人员都具有相同的地位和作用,在此基础上区分主从犯才不至于罪刑...
组织、领导传销罪的从犯是指在犯罪集团中起到次要的、辅助性作用的人员,例如进行登记、会计等的人员。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因为从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较小,没有起到主要的组织、领导作用。在认定从犯时,需要考虑其在犯罪集团中的作用、参与程度、对犯罪结果的影...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共同犯罪,既然是共同犯罪就有主从犯区分的基础。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和次要作用的人。具体到本案,张三、李四、王五组织、领导整个传销活动,起到发起、策划、操控作用,承担管理和协调职责,被认定为主犯。而杨六、牛七和朱八等人仅在部分区域组织发展人员,对传销组织所起作用并非管理和...
组织、领导传销罪的从犯一般在犯罪集团中起到次要的、辅助性的作用,例如进行登记、会计等的人员。《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
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从犯判几年 1.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从犯,应当按照该罪的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从犯如何量刑,要依据犯罪情节而定,一般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主从犯认定 法律分析:组织,领导传销罪是经济犯罪的一种,传销对国家市场经济有很在的影响,而传销罪一般是属于共同犯罪,由犯罪团伙负责传销组织的运作.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 查看全文 向欣律师 执业11年 资质认证 2022-01-26 法行宝 ...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缓刑、从犯裁判规则汇总(2024版)【广西】一、从犯的认定结合从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平台上以“从犯”“缓刑”为关键词,筛选出广西地区67件(其中贺州市案例7件)传销犯罪案件;以“从犯”为关键词,筛选出广西地区344件(其中贺州市案例25件)传销犯罪案件。重点分析法院认定从犯的关键点,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