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公约第五条原文 本地专业法律咨询 《纽约公约》第五条原文是关于被申请国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裁决的理由的规定。具体内容为:裁决唯有在受裁决援用的一方向声请承认及执行地的主管机关提具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始得依该方的请求,拒予承认及执行。这些情形包括:当事人依对其适用的法律有某种无行为能力情形,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