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管辖的明确性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这要求当事人在约定管辖时,必须明确具体的管辖法院,否则可能因约定不明而导致约定无效。 格式条款中的约定管辖 《最高人民
首先,管辖协议必须以书面的形式作出,口头约定是无效的。其次,管辖协议约定的法院应当具体明确,不能模糊地表述为“守约方所在地”或者“双方当事人所在地”,这样的约定往往会被认定为约定不明从而无法执行。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因此,约...
协议管辖约定不明情形有六种,主要是: 1、约定由当地法院管辖,起诉时无法确定的,约定无效; 2、 约定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但合同签订地不明确的,约定无效 ; 3、约定与案件无实际联系的人民法院管辖,违反法律规定,约定无效 ; 4、约定由守约方法院管辖,起诉时无法确定的,约定无效 ; 5、违反专属管辖,约定无效 ; ...
约定管辖又称协议管辖,是当事人通过合意的方式,选择管辖法院的制度安排,在司法实践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天我们就从约定管辖的三个要点入手,聊聊约定管辖的那些事儿。一、如何正确把握约定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
当约定管辖与法定管辖不一致时,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处理: 一、优先适用约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如果当事人之间已经通过书面协议约定了管辖法院,且该约定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那么应...
裁判观点:与本案争议没有实际联系的情况下,案涉协议管辖条款无效。本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最高院统一裁判尺度、服务金融监管,认为由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为宜。防止大量的“异地”案件通过协议管辖进入约定法院,破坏正常的民事诉讼管辖公法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最高法民...
专家导读 约定合同签订地管辖的规定是:合同签订地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确定管辖法院。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本案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协议管辖条款,并确定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由于合同相对人住所地分别为位于浙江省余姚市及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故现有证据表明当事人确认签约地为浙江省余姚市,故本案应由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管辖。2021年12月3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粤01民辖终2056号民事裁定,撤销...
会导致管辖约定条款无效,但是此时的管辖约定条款可能并非全部无效。如果管辖约定法院所属辖区明确,则可以适用该辖区相应级别法院的管辖。本案合同纠纷中所约定的管辖法院虽然与级别管辖规定冲突,但是已经明确了朝阳区为争议解决地。基于该情况按照级别管辖的相关规定,该案件属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