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控制下交付”系指一种技术,即在一国或多国的主管当局知情或监督下,允许货物中非法或可疑的麻醉药品、精神药物、本公约表一和表二所列物质或它们的替代物质运出、通过或运入其领土,以期查明涉及按本公约第三条第1款确定的犯罪的人; (h)“...
综上所述,《联合国禁毒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对我国生效的年份是依据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时间,即1989年。但需要注意的是,公约本身的生效时间是1990年11月1日。对于我国而言,从1989年9月4日批准后,即开始承担公约所规定的各项义务。 此外,我国还加入了其他两个国际禁毒公约,分别是《1961年麻醉品单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89年9月4批准中国代表签署的《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该公约订于维也纳。中国政府于1988年12月20日签署本公约,于1989年12月25日交存加入书,同时声明不受公约第三十二条第二和第三款的拘束。公约于1990年...
《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简称“88国际禁毒公约”)的主要内容是: (1)规定了有关毒品犯罪及制裁措施; (2)规定在一定具体情况下,各缔约国应采取可能必要的措施对毒品犯罪确定本国的管辖权; (3)就没收毒品犯罪非法收益和财产、对毒品犯罪的引渡、缔约国间相互法律协助、移交诉讼、支援过境国、...
其中,迄今为止仍然有效的有1936年通过1946年修正的《禁止非法买卖麻醉品公约》、1971年的《精神药物公约》、1972年修订的《麻醉品单一公约》以及 1988年的《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公约》,这四个。国际公约。《禁止非法买卖麻醉品公约》1936年6月26日,《禁止非法买卖麻醉品公约》在日内瓦签订。反馈...
1971 年精神药物公约 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 联合国
1971 年《精神药物公约》 由1971 年1 月11 日至2 月21 日于维也纳举行的联 合国关于通过《精神药物议定书》的会议通过。该 《公约》在有 40 个国家加入之 后的第90 天即1976 年8 月16 日生效。截至20 18 年 1 月,该 《公约》有 184 个缔 约方。 2. “精神药物”是一个法律词汇,指《1971 年...
联合国的三大毒品控制公约之一,便是《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该公约于1988年12月19日通过,其核心目标是严厉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行为。它作为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和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的重要补充,为执行这两项公约提供了额外的法律依据和执行框架。公约的生效...
《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于1988年12月19日在联合国通过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会议的第6次全会上通过,1988年12月20日订于维也纳,也称《维也纳公约》。按照第29(1)条规定,于1990年11月11日生效。意义 该公约不仅是国际社会也是联合国制定的第一个惩治跨国洗钱犯罪的...
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 (1971年2月21日订于维也纳 本公约于1976年8月16日生效) 序文 各缔约国, 关怀人类之健康与福利, 察及因滥用某等精神药物而起之公共社会问题,至表关切, 决心预防并制止该等物质之滥用及从而引起之非法产销, 认为必须采取强力措施,将该等物质之使用限于合法用途, 确认精神药物在医学与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