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这一措施意味着我国取消了粮食税制,它是鼓励农民种粮的一个重要信号,有利于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粮食税是苏联在1921年取消余粮征集制后,向农业征收的一种税,属于农业税性质。粮食税征收粮食为主,总体负担只相当于余粮征集制的50%,税收采取区别对待的原则,富农税率较高,贫农税率较低,赤贫户免税。 [1] 中文名 粮食税 背景 新经济政策 实行时间 1921年3月 适用国家 苏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