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提供统计所需的行政记录资料和国民经济核算所需的财务资料,财政资料及其他资料,并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及...
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统计调查对象是统计资料的来源主体,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为了加强统计基础工作,保障统计资料来源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
《统计法》第六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同时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统计资料审核是统计资料的整理的工作内容之一。资料在汇总前 ,要对调查得来的原始资料进行审核 确认它们是否准确、及时、完整,发现问题,加以纠正。统计资料审核内容包括:1.、原始资料的审核 完整性审核 检查应调查的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