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该规定中“被公安机关发现的”对象应为违反治安管理的事实,而不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 本案中,被上诉人C市公安局于2019年5月1日接到D街道纪委流转材料,经调查核实发现了王某等人于201...
1、处罚法明确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所以,六个月以后就不存在继续处罚的问题了。 2、六个月之前已经发现问题,但没有查明行为人的,不影响六个月以后查明和处罚,但最长时间不超过两年。 3、“被发现”指的是事情被发...
1、处罚法明确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所以,六个月以后就不存在继续处罚的问题了。2、六个月之前已经发现问题,但没有查明行为人的,不影响六个月以后查明和处罚,但最长时间不超过两年。3、“被发现”...
1、六个月之内按摩店被公安机关查处,足以视为被公安机关发现的情形,对A和B一并视为被发现,可以处罚;2、B男士的行为不再处罚,符合法律条文。
实际上这个和“追诉时效”是一个道理。这个的发现指的就是公安机关知道有违法行为,如果知道了违法行为,就算发现了,但不知道受害当事人是谁,公安机关就应当查实,如果无法查实,那么这也就不能算。对于当事人来说,是六个月之后就没事了?还是六个月后都可以一直追查 找出凶手,然后并追究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