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是指判决、裁定的主文,调解书中处理当事人民事权利义务的结果。 第二百九十七条 对下列情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处理的案件; (二)婚姻无...
专家导读 第三人撤销之诉法条规定是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当中明确规定,如果对于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3人认为有独立性请求权的情况之下,是有权利提起诉讼的,如果说人民法院所判决与第3人有利害关系,非因本人原因没有参加诉讼活动,可以提出撤销权诉讼。 第三人撤销之诉法条规定是什么?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
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 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用需同时满足以下的条件。 1、适用主体。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 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于“第三人”范围的界定,是以 “与诉讼标的或案件处理结果有...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
一、《民诉法》第56条第三人撤销之诉有哪些规定? 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二条。法规 法律依据明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二条,该条款明确规定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相关程序,即人民法院对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
导读:《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起撤销之诉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出。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提出条件是什么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是对所有自然人和法人的利益的保障。对于法庭所做出...
当事人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提起撤销之诉的主体应属本案的第三人,包括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请求权的第三人;(2)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未参加诉讼;(3)发生法律效率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全部或者部分错误;(4)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 法条...
一、《民诉法》第56条第三人撤销之诉有哪些规定? 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经审...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指的是什么? 第三人撤销之诉指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三款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