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材料“总统和议员由选举产生”“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可得出强调主权在民;根据材料“1787年美国宪法依据分权制衡原则设计了一个联邦制共和国: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
始无集目院响位更达音具平真我重美国学者弗朗西斯・福山认为,运行两百多年的美国政治体系已出现“机能性障碍”:立法和司法部门对行政部门影响力加大,导致行政成本 高昂且效率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