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与窑炉作为工业生产中的重要设备,其氮氧化物排放必须严格控制。对于锅炉,燃煤型应不超过100毫克/立方米,燃气型为80毫克/立方米,燃油型则限定在120毫克/立方米以内。而窑炉方面,水泥与玻璃生产窑炉的排放限值为200毫克/立方米,陶瓷窑炉则为150毫克/立方米。为达到这些标准,企业需采取一系列措施,如运用低氮燃烧技术、...
1. 水泥窑炉:200毫克/立方米; 2. 玻璃窑炉:200毫克/立方米; 3. 陶瓷窑炉:150毫克/立方米。 如何控制窑炉的氮氧化物排放? 1. 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减少氮氧化物的产生; 2. 安装氮氧化物减排设备,如SCR脱硝设备、SNCR脱硝设备等; 3. 控制窑炉燃烧过程中的氧气浓度,减少...
(1)人工干燥及焙烧烟气在基准含氧量18%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 (2)所有氨法脱硝、氨法脱硫的氨逃逸浓度小于8毫克/立方米。 7.刚玉工业。2019年底前,刚玉企业的熔炼炉、熔化炉、铝石窑完成提标治理,窑炉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其他污染因子...
标准在全省域范围执行,适用于燃煤、燃油、燃气和燃生物质成型燃料的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下蒸汽锅炉、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各种容量的层燃炉、抛煤机炉。具体执行时间规定如下: 一是在用锅炉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