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对即可)考查知识点:标点符号思路分析及延伸:“窃书不能算偷窃书.”中的省略号,表面看是说孔乙己说话断断续续,实则是孔乙己内心矛盾斗争的写照;问号表面是反问说“窃书”不能算"偷书",实则是孔乙己为维护自己读书人的面子死鸭子嘴硬罢了。 结果一 题目 简单分析下面句子中省略号和问号的作用。 孔乙己便涨红了...
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 … …窃书!… …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1)“窃书”到底算不算“偷” ?“偷”和“窃 ”到底有没有区别?
若强调“书”字,则似乎意味着“偷书不算偷”,这并非孔乙己的意图。他真正想要表达的是,对于读书人来说,“窃”与“偷”在语义上虽接近,但“窃”字带有文雅的色彩,而“偷”字则显得通俗,因此他不愿接受“偷”字来描述自己的行为,反映出他对词汇色彩的敏感性。鲁迅通过孔乙己这个角色,展示了...
算。偷盗与什么样的身份无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应从三个角度理解。1.鲁迅写这句话,无疑是对孔乙己的讥讽、嘲笑,但也包含着一定的同情。2.现实中常常有人引这句话,为的是自我解嘲,或指责一些无伤大雅的错事。3.法不容情,除了偷心偷什么都犯法,不可玩笑对待。 鲁迅(1881年9月25日-1936年10月19日)...
1. 窃书确实属于偷窃行为。是否构成偷窃,通常取决于所窃书籍的数量和价值。如果仅是一本价值不高的书,情况可能尚可理解。然而,若涉及大量高价值的书籍,尤其是出于出售或占为己有的目的,那么这种行为的性质就发生了根本的变化。2. 对于小规模的盗窃,如赔礼道歉可能是一种补救措施。表达您对书籍的...
孔乙己到了酒店,人们嘲笑他偷了书挨了打。他便涨红了脸,额上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7.“窃书不能算偷… …窃书!… …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这里的“窃”和“偷”在意思上是否相同?孔乙己为什么会这样说?
行为人"偷"为他人所占有的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或者多次盗窃,人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均构成盗窃罪. 因此,读书人"偷"书,印刷书籍虽然价值有限,但是如果具有多次盗窃,人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情节,也是会构成盗窃罪的. 不仅如此,在立法者这样一种逻辑下,生活中有种被一般人忽视的行为也会构成盗窃...
还借读书人掩饰:“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能算偷吗,读书人的事,因此是辩解的修辞手法。修辞手法是为提高表达效果,用于各种文章或应用文,在语言写作时表达方法的集合。修辞手法一共有63大类,79小类。通过修饰、调整语句,运用特定的表达形式,来提高语言表达作用的方式。
“窃”与“偷”意思虽同,色彩却不一样。“窃”字文雅,“偷”字通俗。他不愿接受别人用低俗的“偷”来描述他这个高雅的读书人。“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清楚地反映了他对词义色彩的敏感及好恶。从这种意义上来看,孔乙己说“窃不能算偷”不是没有道理的。鲁迅 先生选用孔乙己死抠字眼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