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已于2016年3月11日经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4月17日起施行。部长 杨传堂 2016年3月17日 规则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TM—Ι—R3)》是2006.06.21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布的一项规定。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 66TM-I-R4)已经 2010年 3月 22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1年 1月1日起施行。文件内容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201号 局长李家祥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的管理,根据《...
11月4日,民航局发布通知,就新修订的《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其中,修订后的《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征...
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的管理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点: 一,空中交通管制员的职责与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相关规定,空中交通管制员主要负责在划定的管制空域内,对航空器实施空中交通管制,以维持空中交通秩序,防止航空器相撞,确保飞行安全. 空中交通管制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执照,才能从事相关工作.这一要求与《...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以下简称管制员)执照的申请、颁发、管理和监督。
符合下列条件并得到认可的管制培训机构,可以从事为取得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而进行的空中交通管制培训活动:(一)具有健全的培训管理制度。包括学员管理制度、教员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和考核制度、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二)具有与开展培训种类和规模相适应的专职管理人员和教学人员;(三)具有固定的、满足开展培训...
1、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1986年4月14日发布,1997年1月6日民航总局令第60号第一次修订,1999年1月8日民航总局令第82号第二次修订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的技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参照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及其附件的有...
颁发空中交通管制员、航行调度员执照,应遵守本规则。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本规则第二条和第五条及其附件一、附件二有关规定条件者,可由本人填写《空中交通管制员、航行调度员执照申请书》(见附件三),经地区管理局、学校执照考核部门审查考核,并填写《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审查报告表》(见附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