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监督管理。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冒用他人身份进行网上签名骗取登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工商规字〔2017〕2号)予以查处或处理,并根据相关规定实施信用惩戒。 本办法所引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