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参考文章 ...
【释义】本条是对退税的有关规定。 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纳税⼈缴纳税款是⼀项政策性强、技术难度⾼的经常性⼯作,在征纳税款的过程中,由于理解税法错误、计算错误、错⽤税率、调⾼税额或财务技术处理失当等各种原因,都有可能出现多征多缴税款的情况,那么对这部分多征多缴的税款应当如何处理呢?本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主要规定了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的退还问题.具体内容如下: 一,税务机关发现后的退还 当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缴纳的税款超过了应纳税额时,应当立即退还多缴的税款给纳税人.这是税务机关的职责所在,也是保护纳税人权益的重要措施. 二,纳税人发现后的退还申请 如果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