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积县委发〔2015〕组字1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任命: 李效平同志为县水电局副局长(正科级)。 免去: 李效平同志县引水工程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