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批准《科研建筑设计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91-2019, 自2020 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2.2、5.2.4、5.2.5、5.2.6、5.3.3、5.3.8、7.1. 2、7.3.4、8.3.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科学实验建筑设计规范》(JGJ91-93) 同时废止。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 www.mohurd.gov.cn)公...
8.3.1 实验室送排风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作时间大量连续使用机械排风的实验室,宜在满足人员防护要求的前提下采用局部排风,必要时可采用全面排风。 2 设机械进排风的实验室建筑应进行风平衡及热平衡的分析计算,排风量较大时应设置机械补风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