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规定,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 3 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委托经营管理情形的,发行人需要充分说明委托经营管理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应充分核查委托经营管理的具体...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规定,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 3 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委托经营管理情形的,发行人需要充分说明委托经营管理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应充分核查委托经营管理的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