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家无论早晚,不择老幼,但能达理明心者,堪为上人也。凡有化导,不得诈伪师家名目,若使心指托观舍,要取檀越等物,自己用度,便是私瞒常住,上天监察,必无轻谴,故兹榜示。 发布于 2025-05-13 21:11・IP 属地广东 赞同 分享收藏 写下你的评论... 还没有评论,发表第一个评论吧登录知乎,您可以享受以下权益: 更懂你的...
其国乱弱矣又皆释国法而私其外则是负薪而救火也乱弱甚矣! 故当今之时,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国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则兵强而敌弱。故审得失有法度之制者,加以群臣之上,则主不可欺以诈伪;审得失有权衡之称者,以听远事,则主不可欺以天下之轻重。今若以誉进能,则臣离上而下...
厉官威民,退淫殆,止诈伪,莫如刑。刑重则不敢以贵易贱,法审则上尊而不侵。上尊而不侵,则主强而守要,故先王贵之而传之。人主释法用私,则上下不别矣。 (选自《韩非子·有度第六》) 注:①凌:假借为“夌”,本意为侵犯,这里是打击的意思。②贷:饶恕、宽恕。③错:通“措”,...
“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泆作乱之事。” 《论语·为政》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董仲舒《举贤良对策》: “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
厉官威民,退淫殆,止诈伪,莫如刑。刑重,则不敢以贵易贱;法审,则上尊而不侵。上尊而不侵,则主强而守要,故先王贵之而传之。人主释法用私,则上下不别矣。(选自《韩非子·有度第六》,有改动)[注]①凌:假借为“麦”,本意为侵犯,这里是打击的意思。②贰:饶恕、宽恕。③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