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类的处罚案例还有一个,深圳某私募发行的18只私募基金产品配合他人融资,产品规模合计6亿余元,产品投资标的、运作细节、产品募集、投后管理等均由融资方负责,管理人仅配合完成产品备案、信息报送等事务性工作,并向融资方收取0.15%-0.5%不等的通道费用,中基协同样也认定该私募管理人存在未勤勉尽责情形,该管理人被中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