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清算不再采用经第三方机构确认研发投入数据,直接以企业向税务主管部门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填报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第45项“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数据为依据。 获得2021年度分段补助的企业才可申报增长额补助,2021年...
服务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主体作用,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实施细则(2020-2022)>的通知》(闽科资...
2022年度清算不再采用经第三方机构确认研发投入数据,直接以企业向税务主管部门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填报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第45项“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数据为依据。 获得2021年度分段补助的企业才可申报增长额补助,2021年度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以2021年度省科技、财政部门最终清算数据为准。 三、申...
1 宁德市科学技术局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宁德市科学技术局;福建省宁德市财政局 2024-09-23 2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2年度市属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申报情况的公示 福建省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2024-10-14 共2条记录 1 前往 页 政策关联图(1级)相似...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通知》(闽政〔2023〕7 号),为优化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政策,实施更加精准有效补助方式,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现启动2022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
(一)2021年度补助(清算) 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和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其当年度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应达到50万元(含)以上。 对企业年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税收1000万元以上且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5%的高研发投入企业,在享受已有研发经费分段补助政策基础上,按其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超出上一年度的增量部分,再给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通知》(闽政〔2023〕7号),为优化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政策,实施更加精准有效补助方式,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现启动2022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