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正确处理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的关系。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工作...
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3月31日在福州举行,当日表决通过了《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条例在国务院颁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基础上,将福建传统村落的保护和管理也纳入适用范围。 ...
未被批准公布为历史文化名村的传统村落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传统村落名录公布之日起一年内组织编制完成相应的保护规划,报送城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并报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八条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福建省城名化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作为历史文化的载体,呈现了城市和乡村的历史记忆,最能激发远方游子和家乡人民的爱国,爱乡情怀.2017年3月3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对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增强社会公众的文化自觉,文化自信,...
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2017年3月31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与管理,推进优秀历史文化传承发展,根据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
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重点条文 (2017年3月31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二十四条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应当整体保护,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注重其文化内涵,加强活态保护,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做好生态环境...
2020年11月30日,连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罗积腾副主任代表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保护条例》),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
福建省巴翻付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第一底攻配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良的保护与管理,推进优秀历史文化传承发展,根据国务院《历史文动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与管理,推进优秀历史文化传承发展,根据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