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莆田、龙岩市4个市级职业病诊断机构建设,到2023年实现每个设区市至少有1家诊断机构目标;继续实施尘肺病康复站(点)能力提升建设,到2023年全省将建成34个康复站,实现常住尘肺病患者达到100人的乡镇都建设1个康复站。
《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2021-2023年引导卫生健康发展的重要依据。全文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目标要求”,主要明确2021-2023年卫生健康发展的基本方向和目标要求,重点...
三明、莆田、龙岩市4个市级职业病诊断机构建设,到2023年实现每个设区市至少有1家诊断机构目标;继续实施尘肺病康复站(点)能力提升建设,到2023年全省将建成34个康复站,实现常住尘肺病患者达到100人的乡镇都建设1个康复站。
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福建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专项规划》,增加健康资源与服务供给,强化医防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2021-2023年引导卫生健康发展的重要依据。全文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目标要求”,主要明确2021-2023年卫生健康发展的基本方向和目标要求,重点体现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
福建省卫生健康发展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福建省卫生健康发展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经福建省政府研究同意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