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通知》。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精神,2022年我省出台《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市医保局要高度重视规范完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工作,精心...
2024年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22164元,下限4433元;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不低于4433元。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近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调整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省级清单》),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关系到广大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2023年12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医保办发〔2023〕24号...
近日,省医保局印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药品阳光采购动态调整规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政策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我省自2017年起开展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坚持“为用而采、质量优先、价格适宜”的原则,建立动态开放的药品采购机制,按照“总体稳定,个别调整”的思路,依...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种类的通知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种类的通知(闽医保〔2023〕5号).pdf
各县(市)区医保局、财政局、卫健局,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福建省医保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卫健委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闽医保〔2023〕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按照...
本通知有效期五年,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文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若国家出台新的医保基金先行支付政策规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书 *.委托书 *.关于要求第三人偿还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告知书 ...
日前,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在省属公立医院试行药学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对《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背景 药学服务是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临床药师转变服务模式,面向患者直接提供药学服务,对于促进临...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政策的通知 省部属驻榕各单位,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结合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收支情况,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调整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政策通知如下: 一、省本级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起付线由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