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社会保险费实行三项社会保险费集中、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第二章 征缴管理 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59 号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已经 1999 年 1 月 14 日国务院第 13 次常务会议通过,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朱镕基 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 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
第259号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1999年1月14日发布,自1999年1月22日执行。是《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第十条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已经199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朱镕基 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制定本条例。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已经199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朱镕基 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