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基本医疗保险 - 第五章 失业保险 - 第六章 工伤保险 - 第七章 生育保险 - 第八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第九章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 第十章 社会保险待遇 - 第十一章 社会统筹与服务 -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本法为保障全体公民的社会保险权益,规定社会保险的制...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十条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
发文文号: 苏人社规[2023]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3-11-22 实施时间: 2024-1-1 失效时间: 2028-12-31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社会保险法2023全文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
发文文号: 苏人社规[2023]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3-11-22 实施时间: 2024-1-1 失效时间: 2028-12-31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