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体赔偿方式上,福建法院积累了不少经验。泰宁法院引导被告人,通过场内市场购买经核证的林业碳汇;将乐法院、顺昌法院等引导被告人,在场外市场购买“林业碳票”“一元碳汇”等区域性林业碳汇产品;龙岩法院则鼓励各地国有林场营建司法绿碳基地,引导被告人缴纳碳汇损失赔偿金,专项用于地方国有林场营造碳汇林。顺昌法院...
“在被告人自愿履行生态修复义务上,被告人自愿赔偿林业碳汇损失并签署赔偿承诺书的,人民法院可向林业主管部门出具通知书,由林业部门委托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测算碳汇损失量,并出具意见书。”王江凌说,碳汇赔偿可作为被告人悔罪的表现,并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在具体赔偿方式上,福建法院积累了不少经验。泰宁法院引导被告人,通...
“我院首次将市场化价格机制引入案件办理,上述两案是广西第一例参照全国碳市场排放配额价格方式直接计算并缴纳‘碳汇’损失赔偿金的案件。”八步区法院副院长彭惠娟介绍。八步区法院与八步区林业局签订《关于在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中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的工作指引(试行)》,坚持生态修复优先、固碳与增汇并举、...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的司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典型案例显示,福建省、四川省等地已开展了侵权人购买碳汇产品折抵赔偿碳汇损失、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等探索,收到成效。在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环资庭相关负责人介绍,已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整准确全...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邓某灿自愿赔偿碳汇损失并签署《林业碳汇损失赔偿补充承诺书》,永安市林业局委托林业技术人员根据《福建法院刑事司法林业碳汇损失量计量方法(试行)》测算后,确定本案林业碳汇损失量为10.4545866吨,按2022年11月7日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
姚某、林某二人在案件审理期间主动支付碳汇损失赔偿金共8682.24元、自愿缴纳生态修复金共16000元,并与福建省长泰岩溪国有林场签订《委托造林协议书》。法院经审理认为 姚某和林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擅自采伐林木立木蓄积量118.1902立方米,数量巨大,构成滥伐林木罪。二人滥伐林木的...
12月11日,被告人艾某认购碳汇产品修复生态环境的判决书生效,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院首次在环境资源刑事审判中将碳汇损失纳入生态修复。11月,公诉机关指控:和硕县农民艾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用他人非法砍伐1290棵杨树,立木蓄积量为76.816立方米,涉嫌滥伐林木罪。“相关资料表明,树木每生长1立方米...
二人滥伐林木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公诉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二人支付碳汇损失赔偿金8682.24元用于碳汇林建设,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二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自愿缴纳碳汇损失赔偿金、生态修复金并签订委托造林协议的从宽、从轻、减轻处罚...
庭审结束后,被告单位与案发地顾渚村村委会签订了碳汇认购协议书,并现场支付支付3.72万元用于赔偿当地林业碳汇损失。该笔资金将定向补偿给当地生活相对困难的林农,用于增加碳汇的造林活动。本案中,在采取 “补植复绿”等措施恢复植被的基础上,法院责令被告人对其破坏森林固碳调节服务功能损失担责,并联合当地政府打通...
12月11日,被告人艾某认购碳汇产品修复生态环境的判决书生效,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院首次在环境资源刑事审判中将碳汇损失纳入生态修复。 11月,公诉机关指控:和硕县农民艾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用他人非法砍伐1290棵杨树,立木蓄积量为76.816立方米,涉嫌滥伐林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