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严格限定排放量或基于碳排放额外征税等传统方法,碳排放权交易(简称“碳交易”)在有效控制排放总量的同时,从经济学的角度赋予市场参与者灵活的空间,通过多种形式的规范的市场经济手段,效率更高成本更低地达成减排目标。总体而言,碳交易的产生得益于碳排放权交易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以及国际社会对于温室气体减排的...
论排污权交易与碳排放权交易的理论基础无论什么,只要它属于最多的人,你的期望是最小的。亚里士多德如果回顾近年来的新闻事件,会发现有一种现象格外引人注目污染。与此同时,诸如排污权交易PM2.5碳排放权交易等专业术语也逐渐进入坊间的话语体系,而通
韩国环境部为碳排放交易的主管机关,负责配额的分配和市场监管。在市场交易管理和履约责任的规定方面,韩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制度规定不能足额上缴配额的纳入实体将被收缴当前市场价格3倍以上的罚款,数额上限为10万韩元/t CO2e,约合94美元/t CO2e。纳入碳排放交易制度的纳入实体必须在年末6个月内上缴配额或信用。 日本...
从理论上讲,环保部门则可以环境容量所有权(其损害体现为可分配环境容量的总量减少,主要适用于水环境容量,对于大气环境容量则较难适用)为权利基础,以环境容量国家所有权人的代表人身份提起旨在保护容量性环境公益的环境民事诉讼,如请求恢复和治理环境、赔偿环境容量损失等,典型案例如2002年的“塔斯曼海轮”海洋油污染案。
碳排放权交易理论基础及概念 一、碳排放权交易的产生 随着对气候变化问题的深入研究,人们逐渐意识到,大气环境同样是一种资源,温室气体的排放可以看作是一项权利,那么通过市场机制对权利进行交易、优化资源配置是可行的。借助市场经济减轻污染、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意识的提升,使得人们开始积极探索碳排放权交易理论。排放...
1.环境民事制度力不从心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在现有法律体系中,作为万法之母的民法,在调整社会关系和维护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最为重要的作用,然而,当面对环境公益时,其现有的权利制度便显得力不从心: (1)所有权制度的不足。其一,环境要素无法成为所有权的对象。按...
即以享用良好品质的环境为核心权能,重点在于防范外力对环境的侵害,其权利的行使无需付诸什么行动,也不追求通过交易行为而获取收益。从权利属性上看,若将作为生态产品的环境视为物格较低的物,环境权可归于新型用益物权的范畴,即环境享用权。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分析环境公益诉讼的权利基础和和环境权的理论要点 (3)环境行政适用条件严苛。为防止和控制行政权力的扩张,法律通常规定了权力启动和适用的严格条件。譬如,即使多家分散排放的畜禽废水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但由于单家单户分散型的养猪户并不属于集约化的畜禽养殖企业,不符合环评的范围,因此,无法启用作为环境法“杀手锏”的...
2.自然资源所有权诉讼的性质 由于我国的自然资源大多属于国家所有(实为全民所有)或集体所有,因此,以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人的代表人身份(权利行使主体)而提起的、旨在直接保护经济性环境公益(可间接保护生态性环境公益)的诉讼,在性质上理应属于环境公益诉讼。
所谓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地役权保护环境公益存在明显不足,主要体现为:一是适用范围十分有限。地役权是以不动产(主要为土地)为中心的,其对环境公益的保护需以双方均存在不动产权利且大致毗邻为前提。然而,在现实的环境侵害当中,环境致害方和环境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