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实施以来,在服务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碳市场配额清缴抵销、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并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和运行积累了宝贵经验。 2020年12月,我部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抵销比例不得超过...
碳关税可视为碳税的一种,是指主权国家或地区对高耗能进口产品中隐含的碳排放所征收的关税,防止高碳价地区企业将其生产移到低碳价的地区。2023年4月,欧盟理事会率先通过碳关税方案[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简称CBAM)],对未执行欧盟同等强度碳减排措施的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该方案定于2023...
为进口CBAM商品而购买的CBAM证书价格将与EU ETS下欧盟生产商的价格相同; 在欧盟以外支付的有效碳价将从调整中扣除,以避免双重价格。 例如,在第三国支付的碳价可能是由于已建立的排放交易体系。欧盟委员会将在过渡期结束前通过二级立法来设计考虑国外支付的有效碳价的规则和程序。 在过渡期内,报告需要包括原产国对...
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是欧盟针对外部高碳排放产品或企业征收的税费。 为进一步提高碳价机制的有效性,欧盟计划根据进口商品隐含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对其征收关税或采取其他的价格调节措施,以确保进口产品与本土产品承担相同的碳排放成本,降低由于免费配额减少导致的碳泄漏风险。对于出口到未...
截至2023年6月,美国CBAM仍存在不确定性,其根本原因在于全国统一的碳定价或碳交易机制欠缺,可能被视为进口关税从而存在违反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风险。 为此,美国《清洁竞争法案》跳出思维定式,直接以美国相应产品的平均碳含量为衡量基准,采用弱化碳成本量化的形式简化全国性碳税的复杂进程,以最低成本、最快时间构建起CBAM...
碳普惠机制下的核证自愿减排量简称为PHCER,经过核证的PHCER可以进入碳市场交易,成为碳市场的有效补充。例如,北京地区推出的绿色出行碳普惠机制,可以通过高德和百度地图收集市民绿色出行产生的碳减排量,再通过碳交易市场转化为个体激励,当用户的碳减排量积累到一定数量就可以兑换视频会员、代金券等奖励。自2020年9月上线后...
碳关税之思考与应对措施 “碳关税(Carbon Border Tax)”是主权国家或地区针对进口产品中碳排放密集型产品进行关税征收。“碳关税”这一概念最早是由时任法国总统希拉克提出,希望欧盟国家针对未遵守《京都议定书》的国家征收进口税,为的是本国商品免遭不公平竞争。经欧盟一系列协商、提案、立法、修订,全球首个“碳关税...
欧盟CBAM规定了两种碳排放量抵扣情形,一是欧盟进口商可扣除进口产品在其生产国已经抵扣的碳排放额度,二是可参考欧盟同类产品企业获得的免费碳排放额度获得减免,然而,未来欧盟免费碳排放额度将逐步取消。 我国碳交易市场正处于发展初期,目前仅纳入发电行业,未来有望逐步纳入钢铁、水泥、化肥、铝、石化等部分高碳排放行业,...
欧盟碳关税CBAM如何运作? | 根据欧盟的国际政策与承诺,碳边境调节机制的设立符合欧盟的国际义务,其中包括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该体系将参照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采取如下运作方式: 碳边境调节机制将适用于欧盟进口商品中实际申报的碳含量,其计算公式以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中关于欧盟同类商品生产的规定为准。
本条规定阐明了碳边界调节机制过渡登记处的属性、内容和预设功能。简言之,碳边界调节机制过渡登记处是一个用于碳关税管理主体、被管理主体相互进行数据展现和信息交换的电子数据库,它也为过渡期结束后建构碳关税的数据化监管系统奠定了基础。 Article 11 Checks of CBAM reports and use of information by the Commi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