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的规定,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是指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立案标准 本罪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新设的罪名。根据该修正案第三条规霤定,过失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立案追究。...
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规定,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三、条文解读 本条是关于破坏武器装...
1、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战时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一、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1、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的严重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这种严重后果,以致造成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被破坏并导致产生严重后果。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六十九条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后果来判定。由于此罪涉及到军事设施和通信的安全,量刑时通常会考虑到国家安全和军事利益的因素。 一、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行为,如果危害公共安全,可能会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侵犯的客体不同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侵犯的客体是国防建设体现的国防利益,即国家对武器装备、军事设施、
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的判刑: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施工挖断国防电缆怎么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