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管辖通常是指法律明确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的情形。然而,在破产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破产案件为专属管辖。相反,破产法通过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实现了对破产案件的集中管辖。这种集中管辖旨在确保破产案件的统一处理,提高破产程序的效率。 综上所述,破产集中管辖和专属管辖并不冲突。破产案件的管辖主...
破产集中管辖和专属管辖在破产法律制度中并不存在直接的冲突。破产案件的管辖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特别是其中关于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条款。 地域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的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确立了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原则,即破产案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是为了确保破产程序的统一性和效率,避免多地法院对同一破产案件进行分散处理. 三,解决专属管辖与破产集中管辖冲突的原则 优先适用专属管辖原则:当某一案件同时符合专属管辖和破产集中管辖的条件时,应优先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因为专属管辖...
本院认为:本管辖异议案上诉争议的焦点是:在第三人撤销之诉法定管辖与有关破产债务人的民事案件集中管辖发生冲突时,如何确定案件的管辖。 2017年12月20日,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托普公司重整一案;2018年11月27日,原审法院受...
本院认为:本管辖异议案上诉争议的焦点是:在第三人撤销之诉法定管辖与有关破产债务人的民事案件集中管辖发生冲突时,如何确定案件的管辖。 2017年12月20日,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托普公司重整一案;2018年11月27日,原审法院受理本案,托普公司为本案被告,受理时间晚于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托普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