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圆桌汇 20-05-3 23:55 来自新浪博客 发表了博文《利用新设公司逃债的,新设公司亦应承担连带责任》利用新设公司逃债的,新设公司亦应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通过设立新公司、平移资产方式逃避债务的,应由新设立公司对原公司债务承担连带°利用新设公司逃债的,新设公司亦应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