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国家公派研究生的选拔与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教外留〔2007〕46号)及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有关文件执行。 第六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境)的研究生,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通过后,学校协助办理相关派出手续。 第七...
第六条 国家对公派研究生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公派研究生出国前应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见附1,以下简称《协议书》)、交纳出国留学保证金。《协议书》须经公证生效。经公证的《协议书》应交存推选单位一份备案。第七条 公派研究生(在职人员除外)原则上应与推选单位签订意(定...
本规定的制定目的是加强对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公派出国留学的有效利用和高质量的学术成果。 二、申请与选拔 1.全日制在职研究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公派出国留学。 2.申请者须具备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并且符合国际交流的基本要求。 3.申请者需通过面试和专业成绩评定等程序进行选拔。
研究生赴国(境)外短期交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探索研究生多样化培养模式,鼓励和规范研究生赴国(境)外短期交流,拓宽研究生国际视野,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赴国(境)外短期交流所需支持经费纳入学校振兴计划经费预算。同时积极争取社会资助和其他形式的留学资助。 第三条研究生...
中新网9月27日电 中国教育部网站昨天发布由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制定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公派出国的留学研究生学成后需要回国服务两年,如果不遵守需要偿还所有的资助费用并支付30%的违约金。以下为全文: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
留学基金委完成公派研究生选拔录取工作后应及时将录取文件与名单通知推选单位、留学服务机构和有关使领馆。第六条 国家对公派研究生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公派研究生出国前应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见附1,以下简称《协议书》)、交纳出国留学保证...
教育部财政部发布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以下是其相关内容的概述:第十三条 公派研究生需在抵达留学地10日内,凭相关证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和《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所属使领馆报到,办理报到或网上注册手续,可通过现场或邮寄等方式完成。第十四条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出国、出境的留学、访学,是指学院利用王健学术基金选派教师及研究生赴国外及港澳台进行的短期学术交流活动。 国家公派留学生项目,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教师申请出国、出境的留学、访学条件是: (一)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出国、出境条件; (二)有国外、境外高校及研究机构的...
第八条出国(境)联合培养包括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各类国内外政府奖学金项目、校(院)合作项目选派、学校学术交流基金资助以及导师因科研项目与国(境)外合作,安排在读研究生出国(境)接受联合培养。 第九条研究生出国(境)联合培养申请条件及选拔办法按相应项目要求执行,提交审批材料时应附有外方单位(或导师)的邀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