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所称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等形态的自然资源。矿产资源目录由国务院确定并调整。第三条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国内国际,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遵循保障安全、节约集约、科技支撑、绿色发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1986年3月19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
(1986年3月19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维护国家矿产资源安全和矿业秩序,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及矿区生态修复等活动,均应遵守本法。本法所称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并具有经济价值的自然矿物资...
《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 修正 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矿业权 第三章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 第四章 ...
根据《自然资源部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自然资源部配合《矿产资源法》修订进程,由法规司会同矿业权司、地勘司、矿保司等研究起草《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拟报国务院审查。二、本次修订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24矿法)相较于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修正...
李显冬说,颁布实施30年来,矿产资源法每次修订都曾付出过极大的努力。矿产资源潜藏着巨大的利益,围绕着矿产收益制度,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勘探、开采企业形成了一个多方博弈,在30年时间中,各方角色也不断变化,行政力量在这个领域强有力地影响着市场的竞争;另一方面,作为国家管理、调控、干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
新《矿产资源法》在矿业权制度上进行了重大变革。首先,新法将探矿权、采矿权统称为矿业权,并规定矿业权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性方式出让,这体现了市场规律在矿业权出让中的主导作用。具体法条如第十七条规定:“矿业权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性方式出让,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可以通过协议...
新矿产资源法将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从法律上构建了全面系统的矿产资源安全保障体系。一是第一条增写“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作为矿产资源法的立法目的之一。二是第三条将“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确立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三是建立战略性矿产资源特殊保护制度,...
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新矿产资源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矿产资源法自1986年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一次大修,对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业内人士表示,新矿产资源法对矿业用地做出专门规定,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