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石家庄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以下简称土地二级市场),盘活存量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4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1、石家庄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交易管理办法(2020)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石家庄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交易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石家庄市人民政府2020年11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石家庄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以下简称土地二级市场),盘活存量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4 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第三条 在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下,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承办机构负责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二级市场中,办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交易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市住建部门不再办理相关业务。 第四条 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 (二)诚实、信用、自愿; (三)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