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参保首月在毕业2年内)且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二)2023年5月19日以后,新到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初次自主创业,领取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补贴标准: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一次性安家补贴1万元;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次性安家补贴3万元;博士学位研究生一次性安家补贴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