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是否构成合理使用问题,一审法院认为:从公证的被控侵权视频来看,视频播放时长虽短,但视频头尾均为《美人草》电影片段,随机选取视频播放点拖动播放呈现的内容也以《美人草》电影片段为主,间或出现的主持人镜头不足以证明是为介绍该电影而适当引用该电影作品,原审被告提交的《我爱看电影》其他视频的情形与本案被控...
2020年11月11日修改通过的《著作权法》将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的“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修改为“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但这种制度缺乏一定灵活性,由于适当引用与侵权行为界限的不够清晰,难以应对司法实践中不同情况下短视频创作适当引用的判定...
对于二次创作短视频著作权与物权竞合问题,该案例具有借鉴价值。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二次创作短视频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本组案例虽然具有代表性,但并未穷尽所有二次创作短视频类型。对于将来新型的二次创作短视频,仍然需要从引用目的、引用比例和引用结果三方面入手,综合考量该二创视频是否构成合理使用。 1....